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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省教育厅印发《甘肃省高校“课程互选、学分互认、教师互聘、教学互评、资源互享、学位互授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《办法》明确,各高校要以“线下 + 线上”“校内 + 校外”的方式构建“课程互选、学分互认、教师互聘、教学互评、资源互享、学位互授”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,满足本科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的需求。
此外,《实施办法》还鼓励省内高校与国内高校广泛开展“ 3+1 ”“ 2+2 ”等模式人才联合培养,逐步实行微专业项目,优先支持我省高校与对口支援高校之间开展联合学士学位工作,探索开展学位互授工作。
甘肃台报道。
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:高晨凯
来源:甘肃广电总台·电视新闻中心
编辑:陈思婧
责编:许玲芳
主编:张建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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